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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街聽iPod講手機 紐約州擬罰

聯合報/編譯彭淮棟/報導

2007.02.09 02:32 am


紐約州議會一位參議員定七日提案立法,禁止過街時聽iPod、講手機或使用其他電子裝置,以維護生命安全。違者罰一百美元(約台幣三千三百元),而且犯行屬刑事罪,由法院發出傳票,必須出庭應訊。

參議員克魯格說,他的選區去年九月以來已有三人死亡,包括一名廿一歲男子在鬧區十字路口講著手機,以為燈號已換,邊講手機,邊往前行,被車撞死,旁邊很多人大叫「小心」,他聽不見。另一人廿三歲,今年一月聽iPod過街喪生。

紐約人是科技消費大族群,人行道、地鐵如蟻窩,無數人走路喃喃有聲,不然就是身體隨別人聽不見的音樂搖搖晃晃。

馬路如虎口,這是基本常識,克魯格說,科技使人忘記基本常識,必須立法伺候。

有人說,政府愈管愈多,紐約快不能住人了,先是酒館禁菸,開車不准講手機,禁用反式脂肪,現在又規定你怎麼過街,這樣下去怎麼得了。 -完-





我很贊成有城市開始注意這種行為了
執行之初一定會招致某特定族群的反對
像當初台北說要取締騎機車未戴安全帽時
我不了解為什麼會有反對的理由?
太熱?頭髮會壓壞?騎車耍帥時別人看不到我?
一定等幾個月後傷亡數自降低時
回想起來時才會說
hmmm
我當初的想法真是幼稚

開車不能講手機也是

現在的Headset盛行更是

如果說你要通勤
花常時間坐公車火車上學上班
那無聊的路上有喜歡的音樂伴隨,無可厚非
但是帶著這些罩住耳朵把你和世界隔絕的東西走路、騎腳踏車?
我想,沒這個必要吧?
好吧! 再放寬一點,慢跑、腳踏車徑等地方就讓你們去享受走路有配樂的輕盈感
但,你真的覺得在上班途中,一堆人在人行道時,聽著I-whatever-Pod
你真可以變成提著油漆桶的約翰屈伏塔嗎?


我只記得在人擠人的香港趕時間時
我無法穿過人群
因為每個人的耳朵都各連著一條線
或對著空氣大聲說話
或是笑的花枝亂墜
或是低著頭在撥電話
或是低著頭在打訊息
或是頭隨著某種節奏在搖擺
在他們耳邊說聲借過都聽不到
更不用說新聞中大家對那人出車禍前的大聲提醒了
什麼事情這麼急
什麼音樂這麼重要
非要在走路、過馬路時馬路時搞定?


坐電梯時
大家都靜靜的等電梯上去
偶爾會有吵雜的音樂聲從某人的耳機裡傳出來
我真的覺得你的耳膜受的了嗎?
外面的人都聽的到音樂咧~~
想必是在外面走路時因為外面聲音更吵雜
所以調高了音量,但耳朵已經習慣了這聲音的大小
不知不覺,在安靜的地方又忘了把音量調小
感覺很像加溫杯子裏的青蛙

科技真的有時會讓人忘記基本常識
人又常常自以為可以掌控科技來掌握人生
對於這種固執
只能靠看似剝奪享受的法令來保護、教育一下生命了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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