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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/9/16 在台北中心紅紅綠綠..

事情始末..一開始到後來就像是一場法庭上的辯論..

扁是犯人, 綠是辯護律師..
泛藍是提告人, 媒體是提告律師..
歷史是法官, 而泛泛大眾則是陪審團

辯論你來我往, 
最初被告人一定是抵死不認任何的罪狀.
直到提出證據, 才ㄠ回承認罪證.. 但又迂迴真相..
所以又提出另一項證據..
就這樣子一直轉轉轉.. 轉得陪審團都昏了頭..

今日今時, 不同意見的陪審團紛紛走上街頭..
不是要求犯人自我了結, 不然就是維護犯人無罪..

事情不是這麼簡單, 不論是自裁或是釋放.. 
在這麼複雜的審問中..
要如何作出一個客觀又符合大眾利益的結論..?!
考驗著陪審團的智慧..

但是無論如何.. 陪審團終究是陪審團...
最終的判決還是得要由法官作出裁定..

你覺得最後的結局會是什麼呢?!






ps.. 今天好想去西門町ㄚ.. 不知穿哪個顏色的衣服去好?!





個陪審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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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zass1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